直到三年前,她认识田甜,摆脱了噩梦一般的生活,她发誓,这辈子再也不会这么爱一个男人。
可谁曾想,她又会在三年后遇到蒋慕承,于是她再一次毫无保留的去爱了,只是不知道这一次,她能否有这个运气看到地老天荒。
不知不觉,她走到了医院的门口,左右看看,没有看到熟悉的那辆车,突然身后传来一声,“苏韵。”
苏韵循声转头,一辆黑色轿车缓缓从医院里面开出来,后车窗降下,她看到了那人,她笑着走过去,“沈大哥。”
沈凌下车,替她打开车门,“下班时间改了?”
“对,十一后就改成冬季作息时间。”苏韵上车后又问他:“你的车怎么停在医院?”
“去看我妹妹的,她做了个小手术。”沈凌没再多说陶然的事,转而问她:“今晚想吃什么?”
“随便,有的吃就行。”
沈凌想到下午去看陶然,和她闲聊时,她炫耀说蒋慕承前几个月专门为她开了家法式餐厅。
就因为她说现在的法餐都不正宗,蒋慕承二话没说,就自己开了家,所有食材都是从法国空运过来。
连陶然都赞不绝口的菜,味道肯定绝佳。
沈凌侧脸看着苏韵,“今晚带你去吃点特别的。”
陶然关心的是:“是不是很贵?”
沈凌浅笑着说:“我去吃就不贵。”
☆、第三十七章
到了餐厅楼下,苏韵怎么都不愿进去了。
她不是没跟沈凌一起吃过饭,以前沈凌带她去吃饭的地方都是经济实惠的,是她自己也能买得起单的普通餐厅。
可是眼前这家,她虽然没进来过,但是她也经常听吃货田甜提起过,说全城再也找不到第二家比这更正宗的法国菜,还说过要带她过来吃。
后来因为田甜怀孕的关系,这事也就被耽搁了下来。
她知道这里有多贵,一顿吃下来要上万块,她可不想让沈凌再破费。
沈凌无可奈何的看着她:“吃不了多少钱的,这餐厅是我舅舅开的,不是有句很有哲理的话这么说,有便宜不占王八蛋。咱俩可不能做这个呀,对不对?”
苏韵还是摇头,“我突然想吃淮扬菜。”
沈凌盯着她看了几秒,语气诚恳:“我想吃法餐,就当陪我的行吗?”
苏韵双手紧紧抓着包袋,她知道他这句话只是说辞,更知道他就是想带她来吃点好吃的。
“沈大哥,我欠你的,好像越来越多,怎么都还不清了。”
“那就别还了。”沈凌下巴轻扬,“走吧。”
这时正巧有辆豪车停在餐厅门口,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露背长裙,化着精致妆容的明艳女人,女人手里拎的那个手袋,大概她一年的工资都买不起。
那个女人绕到车的另一边,挽上刚下车的男人,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进餐厅。
苏韵想,只有这样的女人才与这个餐厅相配,而她穿着最简单不过的风衣和牛仔裤,关键这风衣和牛仔裤也都是在网上买的,没有版型可言。
以前她是不在意这些的,可是人一旦到了这个环境,就不可避免的会关注这些,无形中就会自卑。
她回头看沈凌:“我进去后会不会丢你的脸?”
沈凌笑:“我还担心我站在你身边不配。”
“...”苏韵有些窘迫,“你这是拿我开涮。”
沈凌走到车边,弯腰从车里拿出一个手袋,递给她:“这只手袋够买那个女人一整套行头都用不完,你要真觉得心里没底,不敢进去,就换上这个包。”
苏韵没接,光是听听,都觉得万一要是把包给弄脏了,她连去清理包的钱都出不起。
沈凌知道她不会接受,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那个包,边往垃圾桶那边走,边把她包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倒进新买的手袋。
等苏韵反应过来,上前阻止时,她的那只包已经被沈凌给扔进了垃圾桶。
“诶,你怎么能扔我的包呢!”苏韵真想去垃圾桶把包给捡回来,可这里车来车往的,她又觉得这么做会让沈凌丢面子,只能忍痛割爱。
“那个包早该扔了,上回看你背,我就想扔的。”所以在英国第一眼,看到这包时,他就觉得适合她,不管多贵,就必须要买给她。
“我那个包挺贵的。”说完后她又扁扁嘴,“当然在你眼里可能真的一文不值。”
沈凌顺口问了句:“当初花多少钱买的?”
“528,去年双十一在网上买的。”这个包是这五年来,她买的最贵的一个包,当时要攒钱买房子,她顶多在网上淘个一百多块的包,那次正好看到这款包,下了很大的决心才买的。
可是用了还不到一年,就被他眼也不眨的给扔了。
沈凌听后莫名的有丝心疼,除了对陶然,他从来就没有心,不管哪个女人,都没有在他心上停留过,可是看到苏韵,他就想对她好点。
这种好无关爱情,他对她没有特别冲动的感情,就是时间久了,在心里竟然留了个位置给她。
有时候就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买给她,可知道她不会接受,只能偶尔带她出来吃吃饭,送个小礼物给她,还得说小礼物是买东西时商场赠送的,她才愿意接受。
认识她伊始,是在上海的某个饭局上,看她被那么多人灌酒,他实在看不下去,他替她解了围,后来才知道她所经历的一切。
那时候他也不大,才二十五岁,又整天被爷爷管着,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帮她彻底摆脱困境,尤其那个案子还是他二舅蒋慕平关注的,他当时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在经济上帮助她。
沈凌把包递到她手里,盯着她半晌,斟酌说道:“苏韵,如果,我是说如果,你从之前的那段感情里走出来了,你可以考虑...我。我们认识那么多年,对彼此也算了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