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学城派出所开始时也是这么想,所以之前并没有引起重视。但随着类似案件不断发生,而且失踪者就像人间蒸发一样,至今仍杳无音讯,他们觉得事有蹊跷,所以就交给我们处理。”
“他们倒好了,觉得事有蹊跷就往我们头上推,省力又省心啊!”我不满地抱怨着,又道:“那火葬场的案子怎么办?”
“你跟蓁蓁去溜达了一整天,有什么发现?”老大反问。
我搔了下头,略现窘色:“没什么关键性的发现,还没弄清楚当事人到底为什么会疯掉。不过,我觉得火葬场的保安刘新及当事人的妻子郭婷都很可疑,不排除是他们合谋把吓当事人吓疯的……”接着,我把收集到的情报逐一向老大汇报。
老大双手抱拳于唇前,沉思不语,陷在贱肉丛生的大脸上的小眼睛像狐狸似的,滴溜溜地转动。片刻之后,他便说:“你有没有想过,他们为什么要把当事人吓疯?”
“跟潘金莲和西门庆差不多吧,姣婆遇上姿粉客,把丈夫弄疯了,以后偷情就方便多了。”
(“姣婆遇上姿粉客”乃广东俚语,其歇后语为“一拍即合”。“姣婆”即为**,“姿粉客”为淫棍、小白脸之意。)
“你的推断也大马虎了吧!”老大露出狡黠的神色,“据你的描述,当事人的妻子非常贪婪,几乎把当事人当成摇钱树,当事人疯了对她不见得有多大好处。毕竟火葬场并非一定会给她赔偿,但丈夫的工资每月都会进她口袋。而那保安只是个临工,就算工资全都给她也不多。更关键的是,当事人正常与否也不会对她偷人有多大影响。所以当事人疯掉对她只有坏处,而无好处。”
老大所言很有道理,郭婷虽然不见得是好人,但梁锦疯掉对她的确没什么好处,那么保安刘新就更可疑了。于是我便说:“你的意思是,把梁锦弄疯是刘新一个人做的?”
“他也不见得会把当事人弄疯。”老大似乎在欣赏我迷茫的表情,片刻后才继续道:“首先你得了解一件事,就是当事人在出事之前,根本不会对那保安跟自己妻子偷情造成什么阻碍。现在疯掉,呆在家里反而妨碍了他们鬼混,所以这个理由不成立。其次,当事人疯掉后,保安没有任何得益。如果他愿意当火化工的话,那么他就大有嫌疑,但他竟然拒绝了……”他没有说下去,只是对着我露出狡黠的微笑。
我知道老大应该想到刘新为何拒绝当火化工,理由当然并其本人所说的怕累,他只是想考一下我而已。我思考片刻后说道:“他一再要求值夜班,难道值夜班能让他得到比当火化工更大的利益?”